长三角要讯

长三角要讯

> 长三角要讯 > 上海市教委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联考或月考

上海市教委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联考或月考 2016-07-12

        日前,上海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县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县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县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通知》明确,学校内部的过程管理性考试,应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实施,并由所属区县严格加以规范和科学指导。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28756

浙江省驻上海办事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zjszhb.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