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每周要讯2025(32)
2025-08-29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5年第32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5年8月29日
目录
科创聚焦
上海多措并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
上海出台办法规范高新视听内容产业发展经费使用管理
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蓝湾B计划,为前沿医疗技术提供“优先准入”和“便捷支付”
经济热点
上海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外摆位设置提升街区“烟火气”
江苏出台首部打造“地名经济”指导文件
产业动向
上海从四方面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商务部、江苏省政府多措并举共推江苏自贸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
江苏多措并举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举措
苏州出台加快推进“AI+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经验交流
上海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安徽出台2.0版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政策
域外动态
青岛自贸片区实施六大工程建设人才集聚高地
广东深化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
深圳推出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资助 最高补贴200万元
深圳明确四大计划扶持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单项资助最高千万
重庆出台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
科创聚焦
上海多措并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
上海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市数据局日前联合发布《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实现事项一平台办理、资源一站式共享、制度一键式查询,打造体系化、动态化、场景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了解成果转化政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提供便利、提升效率。
一是推动相关行政事项集成办理。将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和专项资金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事项集成在“一件事”范围内,建立“一站式”集成办理的服务窗口。
二是促进事项办理改革与效能提升。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事项,建立“免申即享”“即申即享”适用标准、“信用+监管”体系、动态抽查与容错机制,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强化跨事项、跨部门数据互通,推动数据共享复用。
三是加强转化资源协同共享机制。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汇聚该市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功能型平台、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高质量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展会活动等核心资源与服务能力,开放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工具模块,提供科技查新、科技成果登记等办理通道。
四是构建全链条成果转化知识库。建立制度政策库,梳理国家及地方关于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税收优惠等关键环节的法律法规政策,形成分类检索与解读体系。建立实务操作指南,针对赋权改革试点、合规风险防控、技术合同拟定等高频需求,提供操作指引、合同模板等工具包。
五是建立成果转化“互动”窗口。开通专项咨询服务端口,提供需求研判、政策咨询、资源对接等一站式服务,针对个性化成果转化诉求,建立跨层级协同、多主体联动的诉求流转闭环,实行“线上一键分发-部门联合响应-问题闭环处置”联动机制。
上海出台办法规范高新视听内容产业发展经费使用管理
日前,上海市文旅局制定并印发《上海市高新视听内容产业发展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支持范围。一是支持超高清技术在内容制作领域应用。鼓励使用4K/8K超高清技术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纪录片、动画片、体育赛事、综艺等专业化节目。二是支持构建内容创制新型工业化体系。鼓励综合使用人工智能、虚拟摄制、5G等技术加快提升视频内容创制效率,探索超高清内容生产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业化解决方案。支持建设高质量超高清视频语料库。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开展剧本创作、角色与场景生成、智能推荐与分发等应用。三是支持沉浸式内容制作及应用。支持使用VR/XR、裸眼3D等视听技术制作视听内容并在传媒、文旅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四是支持高新视听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建设高新视听内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新型产业孵化器项目。
(二)支持方式。本经费主要采取事后支持、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三)使用限制。本经费不得用于与高新视听内容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工资、福利、罚款、捐款、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会议、车辆维护、维修等费用,不得用于证券、期货、外汇及衍生品等金融市场交易,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蓝湾B计划,为前沿医疗技术提供“优先准入”和“便捷支付”
8月21日,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全国首个区域专属替代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临港新片区蓝湾B计划”。
一是该产品的对象为在临港新片区工作和生活的“青年创客群体、成果转化人才、科研技术精英、高技能产业人才、国际化专业人才”等5类人才以及他们的家属。针对这些群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该产品将相适配的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新耗材纳入产品保障范围,既旨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助力打造“临港科创城”,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在药械支付机制创新中的作用,提升创新药械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推动临港新片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该产品的核心是为前沿医疗技术提供“优先准入”和“便捷支付”,项目聚焦临床急需但医保尚未覆盖的新药和新器械疗法等,建立蓝湾B计划产品对应的院外用新药新器械目录清单,且动态维护。当前目录清单中包括全球首款针对淋巴瘤的CAR-T细胞疗法“奕凯达”、临床证实可显著延长前列腺癌骨转移患者生存期的精准内放疗药物“多菲戈”等。在支付保障上,该产品也做了突破,如恶性肿瘤特药全额赔付,外购药限额内使用,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重疾公立特需全额赔付。
三是该项目还开创了包容性参保条件,推出团体核保模式,企业20人即可成团,并可包容承保一般既往症员工。
经济热点
上海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外摆位设置提升街区“烟火气”
日前,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位设置提升街区“烟火气”的若干措施》。
一是规范有序设置。各区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利用店铺前空间设置外摆,用于延伸经营服务、拓展消费空间、提升顾客体验。属地管理部门应明确外摆位设置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等管理要求。
二是科学划定区域。根据街区功能定位、道路条件、人流密度、与居民区之间距离等因素,经科学民主评估,合理划定外摆区域,宜在设摊特色点、商圈、园区、景区、广场、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开放式公园、步行街(限时)等区域规范开展。
三是明确设置要求。外摆位的设置应符合区域风貌特点,安全稳固、整洁美观、易于收纳,要与街区环境和谐相融。确保市政道路留有宽度2米及以上的连续、通畅人行空间,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和盲道,控制噪音、光、照明产生的不良影响。
四是落实精细化管理。根据区域特点,建立经营业态的“白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在法定节假日及“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上海夜生活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适度延长、灵活调整外摆经营时间。
五是严守安全底线。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利用外摆位直接加工制作食品,仅提供餐饮食品成品,并应配备相应防护设施;不得乱倒污水和餐厨垃圾,维护环境整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存放易燃物品。要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属地管理部门应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评估退出机制。属地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外摆位设置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外摆的区域、时段、管理要求等进行科学、灵活的优化调整。对市民反复投诉、相关执法部门多次处罚且整改不力的,调整或取消外摆位设置。
江苏出台首部打造“地名经济”指导文件
近日,江苏省印发《关于协同推动地名文化多业融合更好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打造“地名经济”。
一是聚焦“地名+产业”,通过协同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和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新业态,结合乡村文化特色打造地名标志景观,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新引擎。
二是聚焦“地名+美食”,统筹部署“江苏味道”“跟着地名品美食”等餐饮促消费活动,搭建地方美食线上推广平台,以直播带货形式推广地方美食。依托全省地名数字系统,构建“地名+美食”数字化推广体系,形成“地名美食地图”,带动公众、游客“跟着地名品美食”。
三是聚焦“地名+文旅”,从城市地名、乡村地名、红色地名三个层面共同着手,打造文旅深度发展新动能。串联城市地名文化旅游线,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地名文化旅游新业态。挖掘乡村地名文化旅游线,培育打造以江南水乡、运河风情、滨海湿地、湖光山色、竹海茶田、醉美花海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等。拓展红色地名文化旅游线,保护利用好反映党史的重大事件遗址、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等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结合建军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统筹策划开展具有影响力的红色地名文旅主题活动。
产业动向
上海从四方面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8月25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一是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对符合该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年限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对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缴存人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对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三是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四是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
商务部、江苏省政府多措并举共推江苏自贸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
日前,商务部、江苏省政府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将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到2030年,在大分子生物药、细胞和基因治疗、创新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培育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
一是增强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布局实施一批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着力突破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参与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支持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江苏自贸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领域临床研究。优化临床试验中涉及国际合作的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审批程序。
二是提升产品审批服务水平。推动审评审批资源更多向临床急需的重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倾斜。加强省级药品审评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合理简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可免于现场检查。
三是构建生物医药生产流通体系。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合同研究组织、生产外包服务、定制研发生产等产业形态。探索开展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支持对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且不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拓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范围。
四是完善生物医药产品采购使用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优化创新药物挂网流程。探索开展人工智能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技术购买服务试点,将门诊诊查等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适用范围拓展到引入辅助诊断技术服务的情形。
五是加大要素支持保障力度。允许江苏自贸区根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评价标准,试行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境外医师按规定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短期行医或从事相关服务。鼓励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发起成立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子基金。建立完善市场化生物医药领域研发攻关风险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研究制定生物医药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支持搭建数据出境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多措并举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是推进重点改革先行先试。推进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推动需要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争取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推动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争取高水平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国内尚无同品种上市的诊断试剂试点。争取仿制药立卷审查试点,支持首仿品种加快注册上市。探索开展医疗器械跨境委托生产试点。争取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应用并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支持原料药登记主体依法变更开展原料药分段生产试点。探索医疗器械参数放行,支持符合条件产品缩短放行周期。
二是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拟上市注册与生产许可申报并联审评审批,延续、变更注册事项合并办理。有源类医疗器械平均检验时限由85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实施分级分类审查,简化低风险事项办理流程,不涉及技术研究资料的备案类变更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建立省级部门联合服务机制,实施重点项目清单管理机制。
三是促进医药研发创新。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境外已上市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机器人、脑机接口设备等医药前沿技术产品研发及关键原材料、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实施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免申直达”奖励、临床试验机构研发服务能力提升等支持政策。建立成果转化和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改革。推动将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缩短至18周以内。允许将符合条件的临床试验主持项目视同于省级科研课题。设立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挂网绿色通道,全年开放、随报随挂、应上尽上。企业挂网事项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大医保支付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
四是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药标准规范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持对中医学术流派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建设中医流派方药数据库,推动特色炮制技术、协定处方等学术成果向临方炮制备案、炮制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经典名方转化。推进省中药融合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政策举措
上海出台2.0版政策工具箱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上海市日前印发《上海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工具箱(2.0版)》。工具箱包括12大类、32小类,逐一明确各类政策工具的应用场景以及法规依据、适用情形、操作路径、责任部门。
《通知》明确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城市更新、减量化、园区平台回购(统租统管)、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存量用地改扩建、安全治理等方式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适用本政策工具箱。其中,综合运用闲置土地处置、单方解除合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公共利益收回、土地置换、违法整治等多种路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再开发;以低效园区用地治理和整体转型、零星用地盘活、科技创新活力提升为重点,加大土地收储和更新盘活力度;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规划的低效产业用地,有序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鼓励企业按产业发展导向实施技术改造与增资扩产、支持优质产业项目新建和改扩建、推动国企产业用地盘活,持续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鼓励各区(管委会)通过园区回购、统租统管、节余土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等市场化配置方式实施低效产业用地盘活。
苏州出台加快推进“AI+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近日,《苏州市加快推进“AI+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发布,到2026年底,苏州将高水平建成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10个制造业重点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培育150个工业垂直类大模型和20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专业服务商,形成200个以上高质量工业数据集,打造1000个典型应用场景和智能终端产品,建设15个国家卓越级以上智能工厂。
一是高质量培育工业大模型。强化关键技术创新,加强多模态预训练、模型训练优化等模型开发技术研究;加快建设行业数据集,围绕“产业集群+数据集”等多种模式形成高质量工业数据集;鼓励分层分类培育,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大模型开发企业合作研发行业大模型,支持企业开发面向特定应用场景的专用化轻量模型,并向中小企业推广;加强技术标准构建,从多维度探索制定工业大模型认定评价标准。
二是高能级建设赋能平台载体。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聚焦半导体等重点领域构建一体化AI共性技术底座;打造制造业重点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聚焦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建设10个以上赋能中心;加强建设专业服务平台,加快智算中心建设,升级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功能,推动行业内非核心、通用类数据流通和使用。
三是高标准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加强场景供需对接,组织开展100场以上产品/技术路演、应用供需对接等活动;遴选打造典型应用场景,编制应用指引,发布场景目录并宣传推广;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推动40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600家企业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建设,择优培育15家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探索建设领航级智能工厂。
经验交流
上海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完善改造机制。拓展改造方式,通过项目整体改造、实施规划拔点、整治提升等方式,多措并举对城中村进行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或整治提升。明确改造时序,先行安排安置房的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减少村(居)民在外过渡时间。做好权益保障,启动城中村改造应当征求村民意愿,镇集体经济组织在合作改造中的首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有条件的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吸收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改造。合作改造的项目改造后,应根据双方约定,按不高于成本价留存给镇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数量的商办、租赁住房等物业资产用于长期经营。
二是提升改造水平。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布局,强化产城融合,注重职住平衡,探索实施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的“三师”联创工作机制。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合理规划产业用地,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园体系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等绿色共享空间。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规模,原则上以规划确定的整街坊或地块予以划定;镇域范围内的零星城中村地块、其它确需改造的“两旧一村”地块以及周边地块,可一并纳入项目范围,实行整体改造。在保障公共利益、符合更新目标的前提下,经落实服务配套、交通、环境等相关要求,可对规划用地性质、建设容量、建筑高度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储备改造的项目,经营性用地应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净地出让。改造项目涉及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市、区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在计提国家和本市有关专项资金后,剩余部分由各区统筹安排,用于城中村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等。
安徽出台2.0版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政策
安徽省政府日前印发《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
一是强化重大应用场景供给。设立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支持面向“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公共服务、社会民生等开放场景机会,鼓励围绕优势细分行业创设典型场景,每年发布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并组织“揭榜挂帅”,对揭榜成功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场景开发投入的20%、最高10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科学研究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基地,按不超过项目主体当年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二是促进垂类模型应用。开展省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评比,对评选优秀的案例给予场景开发投入的20%、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是降低算力使用成本。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利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省级根据调度平台中算力实际使用量,对企业、高校院所等算力使用方(自建自用除外)给予不超过算力总支出20%的支持。
四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支持通用大模型、垂类模型、数据标注创新、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重点支持青年人才使用AI科研工具开展基础研究。
五是举办创新应用活动。举办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全国大赛,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应用成效显著并在皖转化的获奖项目,省市统筹相关基金资金,给予股权投资、债权投入、人才奖励、大赛奖金等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最高支持3000万元。鼓励国家级学会在皖举办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高规格学术研讨、产学研对接等活动。
六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各地政府和经营主体争创省级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园区。适时开展园区绩效评价并分类予以奖励,最高500万元,用于企业培育、平台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等。
域外动态
青岛自贸片区实施六大工程建设人才集聚高地
日前,《关于加快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通过实施六大工程15项措施,加快建设人才集聚高地。
一是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对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级水平科学家(A类)领衔的顶尖人才团队项目,经综合评审认定,对片区发展具有战略性引领作用或能够实现强链、补链作用的,定制专属支持政策。
二是实施领军人才驱动工程。对自主培养出创新类国家级(B类)、省级(C类)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平台),采取人才薪酬奖励、项目资助和研发创新支持等方式,分别给予最高360万元、150万元专项育才奖励。针对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出创业类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3年内可从销售额奖励、创投资助、设备与研发投入补贴等支持中选择其一,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是实施技能人才锻造工程。对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技能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总额20万元的育才奖励,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拨付。对全职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分别按照500元/人/月、1000元/人/月、1500元/人/月、3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连续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
四是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对全职新引进的技术研发、工艺创新方面的青年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年内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薪酬补贴。每年组织开展青年科技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对获评青年科技人才的企业,分别按照I类15万元/人、Ⅱ类10万元/人、Ⅲ类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育才奖励。
五是实施国际人才汇聚工程。每年面向全球发布企业急需紧缺的研发、技术岗位招聘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外高端人才,对按照岗位需求条件引进人才的,每全职引进1人给予企业20万元引才补贴。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第一层次国际人才,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给付人才薪酬总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40万元,最多连续发放3年。
六是实施人才服务无忧工程。对A、B、C、D类人才在片区购买首套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人才购房券。
广东深化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深化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广东技师学院学制技师培养新路径、新模式,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25年,开展学制技师培养试点,探索多起点、多途径、多元化培养模式,建立学制技师培养体系基础性制度框架;2026年,深化学制技师培养改革,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培养路径,形成可复制的学制技师培养模式和动态调整机制;2027年,在全省全面开展学制技师培养工作,建成全国领先、具有广东特色的学制技师培养体系。
二是明确学制安排。初中毕业起点6年制,前4年视为高级工阶段;高中毕业起点4年制,前2年视为高级工阶段;中技或中职毕业起点3年制;高技或高职毕业起点2年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起点1年制。
三是明确保障机制。省人社厅成立省级学制技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制技师试点院校遴选及动态管理,开展问题研判、进展通报、质量评估、指导监督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支持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学制技师培养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全流程监督+动态退出”指导管理机制,对评估未达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试点院校,取消试点资格。
深圳推出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资助 最高补贴200万元
深圳市近日发布《2025年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资金申请指南》,通过语料采购资助和开放奖励,支持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根据《指南》,深圳市将对企业通过数据交易所购买非关联方语料用于人工智能研发的活动,按不超过采购总费用3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200万元。同时,企业通过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符合要求的语料数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资助金额将根据采购和开放两种情况,从不同维度综合评定。
深圳明确四大计划扶持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单项资助最高千万
深圳市工信局近日出台《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明确四大类资助项目,推动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大战略性原创性项目攻关扶持计划,对围绕薄膜沉积设备、离子注入机、薄膜量测设备等晶圆制造设备;曝光机等面板制造前、中道制程设备;超精密数控车床、铣床、磨床和复合加工机床;高端电子测试仪器、几何量测仪器、科学实验仪器;重大深海采矿装备等整机和核心零部件,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予以资助,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是自主可控的装备互联协议推广应用扶持计划,支持数控装备内置或兼容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工业软件等适配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形成有利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统一标准;支持数字化工厂/车间应用NC-Link协议标准,形成基于NC-Link协议的工厂/车间数字化解决方案示范,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三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鼓励企业将具备突破性、先进性的装备整机(含系统)、核心零部件申请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四是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计划,面向装备全生命周期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关键性、紧缺性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建设机器人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机床加工工艺服务平台、精密仪器校准检测平台、轨道交通装备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重庆出台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
8月25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7年)》,到2027年,力争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家,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0家,累计培育(潜在)独角兽和瞪羚等优质企业300家以上,百亿级企业达40家。
一是壮大优质企业数量规模。实施领军链主企业跨越发展“鲲鹏”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先进材料等主导产业,支持企业强创新、拓市场、育人才,加快培育一批千亿级、百亿级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强化央地合作,吸引更多制造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来渝布局;鼓励领军链主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沿产业链上下游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
二是完善优质企业成长生态。鼓励领军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中小企业建设产业创新综合体,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持优质企业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具身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基础领域初创型企业成长培育等。
三是创新优质企业培育举措。健全全市“1+41+N”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集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效,切实发挥服务企业“一张网”实战能力;高水平建设“AI+企业码上服务”综合场景应用,实现企业精准画像、诉求及时响应、服务精准对接,加快形成精准聚焦、分级分类、政企互动、三级联动的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生态服务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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