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每周要讯2025(24)
2025-06-27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5年第24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5年6月27日
目录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评价与奖励办法
江苏多措并举加快创新药研发上市
经济热点
上海多措并举促进用户侧虚拟电厂建设
上海多措并举提升街区商业活力
产业动向
上海拟出台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基本形成“3+5+X”世界级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上海多项措施支持建设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
政策举措
上海实施四大行动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改革转型升级
浦东多措并举为出海企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保障
经验交流
上海市国资委出台政策三方面优化国企不动产租赁自主灵活性
江苏实施五大行动优化消费环境
域外动态
广东多措并举打造更多创新发展亮点
深圳市多措并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深圳明确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深圳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新规 适度降低保障房配建比例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评价与奖励办法
6月23日,上海市科委、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上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评价与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一是明确评价类别、内容。各设施按技术创新装置类和科学研究装置类进行分类评价。技术创新装置类设施是指以服务企业科技研发,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主的设施。科学研究装置类设施是指以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重大技术攻关为主的设施。评价内容包括综合信息填报及自评报告两部分,针对各设施的服务产业成效、服务科研成效、科学数据管理和自身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是明确评价奖励程序。市科委发布年度评价与奖励通知,确定参评设施、评价期、评价内容和要求;纳入评价范围设施的管理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综合信息表单及自评报告并上报;市科委依托上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户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设施进行评价打分;对存在异常情况的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市科委网站,向社会公布评价与奖励结果。
三是明确评价结果与奖励。根据评价得分和现场核查情况,对设施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不超过2名,良好不超过3名,优秀、良好比例不超过参评设施的40%。原则上获评优秀的设施按1500万元给予奖励;获评良好的设施按1000万元给予奖励;获评合格的设施按500万元给予奖励;获评不合格的设施不予奖励。奖励资金可以按照规定用于设施的运行维护,以及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奖励等相关费用支出。
江苏多措并举加快创新药研发上市
一是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政策高地”。积极承接好优化药品补充申请、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等首批全国试点,全力争取仿制药立卷审查等试点,助力企业抢占先机。探索实施药品连续制造生产试点、药品生产企业搬迁变更“一件事”改革,帮助企业缩短产品上市周期。
二是着力打造医药创新“服务高地”。推进审评核查分中心赋权,就近提供“一站式”服务。做精做实做优“一品一专班”,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指导。
三是着力打造助企发展“开放高地”。加大出口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国家药监局加快推进加入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为省内产品出口提供有力支持。优化医药领域物品进口,协调推进原研药品转地产审评审批进程。
经济热点
上海多措并举促进用户侧虚拟电厂建设
上海市经信委日前印发《上海市用户侧虚拟电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构建“1+5”超大城市虚拟电厂运行管理体系,即“一个虚拟电厂运管平台+五类城市特色资源”,形成以空调负荷、充换电站、新型储能、数据中心、工业负荷等为核心的多元聚合虚拟电厂。到2025年,基本建成虚拟电厂运行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全市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110万千瓦;2026年、2027年虚拟电厂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可调能力分别达到160万千瓦、220万千瓦。
一是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将虚拟电厂纳入市区两级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虚拟电厂运管平台建设。印发《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范》《上海电网虚拟电厂接入技术要求》《虚拟电厂入网测试认证方案》《上海虚拟电厂运行效果评估方案》等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积极推动成为上海市地方标准。
二是持续拓展虚拟电厂资源。加快推动公共建筑加装空调负荷监测和调节装置,力争到2027年,实现空调接入规模达到240万千瓦,实测可调能力达到80万千瓦。推动智能充换电站更新改造和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有效聚合充换电站负荷调节能力,力争到2027年,实现智能充换电站接入虚拟电厂规模达到180万千瓦,实测可调能力达到50万千瓦。推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分布式新能源、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配置新型储能并积极接入虚拟电厂,力争到2027年,实现新型储能接入规模达到30万千瓦,实测可调能力达到25万千瓦。充分利用数据中心柴发资源,在用电尖峰时段通过市电与柴发有序切换,力争到2027年,实现数据中心柴发资源接入虚拟电厂规模达到60万千瓦,实测可调能力达到15万千瓦。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可调节负荷管理,力争到2027年,实现工业负荷接入虚拟电厂规模达到320万千瓦,实测可调能力达到50万千瓦。
三是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全面打通“需求发布-交易组织-运行管理”三大核心运管环节,实现虚拟电厂全流程平台化管理。明确虚拟电厂聚合商数字化平台建设规范、准入标准和网络安全要求,组织第三方机构针对聚合商数字化平台开展入网评价及周期性评价。基于地理信息、电系拓扑完成虚拟电厂资源数字孪生建模,实现虚拟电厂“一张图”。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结合虚拟电厂聚合平台调节能力、响应速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满足相关市场的准入要求后,虚拟电厂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从调节负荷、持续时间、响应速率、贡献参与度等方面开展评估,遴选出优质虚拟电厂聚合商和资源用户,培育一批高水平虚拟电厂聚合商。
上海多措并举提升街区商业活力
上海市商务委等7部门日前印发《关于上海市提升街区商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优化社区规划布局。指导各区加快社区规划编制和实施,摸排街区商业设施及闲置资源,制定行动清单。发挥街区设计师、规划师等力量,统筹城市更新,改造街区空间、建筑形态、街道界面等,提升美学品质和慢行体验。
二是培育特色商圈,推动“主街+后街”组团升级。推进南京东路、淮海中路、豫园、南京西路、陆家嘴、徐家汇、北外滩、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8个商圈“主街+后街”联动发展,盘活楼宇闲置物业,打造多业态复合空间。
三是塑造特色街区,打造主题化街区“新场景”。支持利用老旧厂房、码头仓库、公园绿地等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建立夜间消费集聚区认证标识,推动市集提质升级。
四是梳理特色小店,编制市区两级特色小店名录。每年推选一批市级特色小店,鼓励各区给予资金支持,孵化青春小店、青春集市等,加强青年创业培训。
五是发展社区商业,推进“家门口”街区商业示范项目。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升级改造菜市场、早餐网点,搭建智慧化社区生活应用场景。
六是优化监管举措,对街区外摆位、市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设摊治理方案,明确设摊开放区、点位信息、申请流程及监管措施,推动自律组织建设。
七是注重街区运营,支持引入专业化街区运营主体。鼓励各区通过合资、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运营主体,统筹街区业态调整、品牌招商、营销策划等。
八是强化政策支持,降低沿街商铺、创业店铺经营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推出低租金“快闪店铺”。
九是加强宣传推介,提升优质街区商业影响力。强化街区主题宣传,支持品牌企业举办街区活动,打造线上话题,提升流量。
产业动向
上海拟出台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基本形成“3+5+X”世界级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6月24日,上海市海洋局发布《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3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稳步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经济创新示范效应显著提升,海洋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3+5+X”的世界级现代海洋产业体系,“3”即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航运服务业和海洋旅游业三大主导产业,“5”即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新材料产业、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五大新兴产业,“X”即未来深远海资源类产业和未来深远海融合创新产业等海洋未来产业。
一是建设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到2030年,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增加值超450亿元,大型LNG运输船本土化率提升到85%以上,基本建成原创技术策源和绿色智能引领的世界级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体系。到2035年,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增加值超700亿元,建成综合实力领先、国际影响力强的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
二是建设世界级现代航运服务业集群。到2030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港口连通性指数全球排名稳居第一,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超1800亿元,新增国际性、国家级航运专业组织和功能性机构1-2家,数智化、低碳化水平国际先进,基本形成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建成全球领先的世界级航运服务业集群。
三是构建世界级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到2030年,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10%左右,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凸显,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环节攀升的步伐逐步加快,初步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氛围浓郁的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到2035年,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形成世界级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生态。
四是建成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到2030年,新增涉海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领域R&D投入占园区销售收入的比重达5.5%,突破和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创新成果、头部企业和顶尖人才,基本建立自主自强的海洋科创体系。到2035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建成全球领先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多项措施支持建设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
日前,《上海市建设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上海市支持建设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到2027年,长兴岛船舶海工产业规模将超1200亿元,初步建成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
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船舶海工装备配套协同攻关,推进装备研发、试验、应用,最高可按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1亿元。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购置新设备和相关软件等投入,按核定项目总投资的10%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三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因开展科技攻关、生产经营等产生的银行贷款,可按照核定支付利息给予最高50%的贴息支持。
政策举措
上海实施四大行动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改革转型升级
6月24日,上海市商务委、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上海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各保税区域进一步实现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明显,监管措施与产业功能匹配,智慧+信用+协同的监管机制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在应对国际贸易大变局重塑新格局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成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重要的功能型节点支撑。
一是实施功能转型升级行动。支持外高桥保税区建设全球贸易在岸+离岸中心,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及应用场景,提升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度。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向综合性全功能特殊综保区转型,发展覆盖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领域的保税制造及维修、高能级航运服务、新型国际贸易、进口汽车检测维修、融资租赁、仓储分拨等多种业态。支持金桥、漕河泾综保区建设保税研发带动智能制造的专业型综保区,金桥综保区重点拓展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领域的研发、制造、测试等,漕河泾综保区重点拓展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的研发与制造等。支持外高桥港、浦东机场综保区向特色鲜明、运转高效的口岸枢纽型综保区升级,发展大宗商品期货交割、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高端消费品仓储分拨、融资租赁、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业态。
二是实施产业提质升级行动。“一区一策”配套支持机制引导优质项目集聚。用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区内直转、展览品转保税货物等业务模式,推动企业在保税区域同时开展保税、非保税、跨境电商等业务。通过“联动接卸”加强长三角港口联动,依托国际航线资源优势扩大辐射半径。吸引先进制造业和中高端消费类制造业落地,推动传统加工贸易转型。支持保税区域企业“两头在外”集团自产出口产品的保税维修和境内境外多流向保税维修业务,探索保税维修产生的固废在国内处理的制度创新。探索放宽生物医药类物品“一线”进入综保区监管标准的制度创新。升级跨区域区港联动作业模式,优化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监管流程,提高空运货物的安检流程便利和海运货物的集货流程便利。适时研究设立服务二手高端商品出口的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
三是实施管理机制改革行动。建立健全统筹推进保税区域建设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协调解决重大发展问题。基于区块链+隐私计算,搭建保税区域数智监管辅助平台,支持海关推动以嵌入式联网监管为核心、非必要无阻断的监管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耗料清单式的海关账册管理模式,建立区内危废处理共享中心,降低环保合规成本。支持企业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同仓存储,支持进口舱单分拨、国际中转集拼、出口货物集拼、保税仓储物流等多业态同场作业。
四是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各保税区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合规培训、争议调解服务,确保企业诉求24小时内响应。鼓励各保税区域平台企业通过收购闲置厂房和低效用地等方式实施盘活更新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仓储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保税信用贷”,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凭信用评级获取跨境融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为保税区域外贸企业开展保单融资业务。支持保税区域外贸企业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金融机构在线申请进出口相关信贷及贸易融资产品。
浦东多措并举为出海企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保障
6月20日从浦东新区举行的支持企业“走出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浦东将为出海企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保障。
一是开展多元化融资服务,通过加大银行信贷担保服务力度、提供股权融资服务、有序扩大贸易再融资业务等方式,为实体企业“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保险保障优化汇率避险,通过加强“走出去”企业保险支持、提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能级、丰富汇率避险产品等方法,助力提升“走出去”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强化跨境金融功能建设,增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落实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集团搭建全球资金管理体系,提升金融机构数字化服务水平,提升“走出去”企业跨境资金支付结算便利性。
经验交流
上海市国资委出台政策三方面优化国企不动产租赁自主灵活性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台了《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有效盘活空置资产,在规范性前提下给予监管企业自主灵活性。
一是优化租赁周期的管理机制。企业可根据租赁项目实际投入、用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制定单次租赁期限应严控低效长租。如租赁期限超五年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并纳入监管企业或其授权的子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优化合同变更的管理机制。租赁合同生效后不得随意变更,因租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租赁面积或租金价格的,由原决策主体履行决策程序后进行调整。
三是明确可不公开招租的情形。聚焦监管企业主责主业,涉及园区产业招商、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等场所内开展专业零售及批发、酒店内配套商业等相关租赁,且监管企业自行制定出租规则等情形可不公开招租。
江苏实施五大行动优化消费环境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该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等20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江苏省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
一是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力争到2027年全省消费品合格率达95%以上,累计认证“江苏精品”1500个,打造30个“服务质量承诺消费场景”,创造更多消费场景,2025年争创10个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打造20个以上乡镇商业综合体。
二是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到2027年累计更新电梯4.5万台,“一秤一码”监管覆盖超过30万台。
三是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要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创新消费争议多元化解。
四是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到2027年建设50家以上省级消费教育体验站,100家以上市、县级消费教育体验站。
五是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每年培育1000家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鼓励区域先行,每年新增50家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退换货企业。
域外动态
广东多措并举打造更多创新发展亮点
6月24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提出多项措施打造更多创新发展亮点。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就地转化”机制,推动散裂中子源一期等向企业开放共享,依托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建设推动核医疗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广东落户区域母基金。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储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设备、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等领域实施系列科技专项。适当提高创业投资类基金政府出资比例、风险容忍度、让利比例,延长存续期限和绩效评价周期,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
二是出台相关工作细则,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用于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年内新增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利率35%的贴息,每年贴息贷款总规模最高2000亿元。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扩大试点应用场景开放,打造一批试点应用标杆项目。加速培育“硬件+软件”自主产业生态体系,大力发展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
三是实施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中小微企业使用科技成果。着力推动6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成果中试熟化,启动建设不少于30家省中试平台,争取落地布局一批国家级重大中试项目、区域中试中心。
四是制定出台高质量发展新领域新赛道的行动规划,分领域出台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核医疗等政策措施。2025年全年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技改数转。
深圳市多措并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深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日前印发《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科技赋能口岸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强化便企利民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科技赋能口岸服务。推进AI+口岸服务,实施“AI+口岸”应用建设,搭建口岸AI通用能力平台,推进打造口岸AI智能问答数字人。整合深圳口岸领域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资源,建设深圳智慧口岸服务网。丰富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特色功能应用,深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外贸+金融”应用建设。
二是促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创新跨境无人机物流通关模式,探索在有条件的口岸开展跨境无人机试飞。建设寄递渠道自动化智慧场站,对寄递业务作业进行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探索寄递业务信息流和实物流全链路全方位智慧监管模式。扩大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覆盖范围,推动海外仓、独立站、金融机构等基础数据与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互联。
三是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建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三跑道及国际转运一号货站、国际快件一号货站等货运基础设施。扩大远程国际航线及中欧班列开行规模,加大深圳中欧班列支持力度,增加精品班列开行数量,力争2025年达到250列。织密“大湾区组合港网络”,2025年总计开通组合港45个,提升组合港运输量、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34%以上。
四是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自由行游艇出入境海事手续申办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游艇“一次审批、7天内多次进出”。对国际航行集装箱船在前海合作区集装箱港区内临时改港的进港申请等海事行政许可和海事行政备案手续结果互认。试点推行盐田港往来港澳小型集装箱船舶(中国籍)办理定期进出口岸手续,提升办理效率。探索船用甲醇燃料加注安全标准建设,争取深圳港绿色燃料加注中心落地。
五是强化便企利民服务。支持企业通过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支付机构申请准入、询汇锁汇、国际汇款等业务,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国际结算服务。规范进出口环节各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开展口岸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查处船公司、货代、船代、口岸、堆场等相关企业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深圳明确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日前,深圳市举行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相关举措。
一是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方面,前海将在优化外国人才服务、深化深港联合引才机制、便利港澳专业人士执业等领域推出更多创新举措。河套将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引进港澳知名高校优势学科重点科研项目;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应用雇员合同制、薪酬市场化管理等新机制;建设国际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在“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前海将推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打造赴港上市培育基地,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大胆资本;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加快建设深港数据跨境安全便捷通道、前海离岸数据中心,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等。河套将探索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共同设立创投基金,组建河套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创新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管理制度,推动注册流程进一步简化、注册时间进一步缩短等。
三是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前海将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交易等新模式、新业态;巩固提升运输、金融、电信等优势行业,发展游戏出海、软件外包、知识产权、跨境旅游、国际会展等业态。河套将探索在河套海关监管区域内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提速推进皇岗口岸重建,推动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一区两园”在科技创新、双招双引等方面的双向互利合作模式。
四是在“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方面,前海将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集聚一流商事调解机构,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河套将积极推动出台河套深圳园区条例,为河套开放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等。
深圳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新规 适度降低保障房配建比例
6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
一是明确两种保障性住房移交建设模式。1.城市更新单元优先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折算成独立成宗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发建设。2.不移交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在已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实施过程中与商品住房一并建设,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二是明确合理控制城市更新单元公共利益负担。深圳一、二、三类地区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基准比例分别为20%、18%、15%。移交保障性住房用地时,在配建基准比例的基础上,城市更新单元属于城中村改造的,配建比例核减10%;城市更新单元属于旧工业区、仓储区或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的,配建比例核增15%。除前述情形之外的,配建比例核减4%。移交保障性住房时,配建比例在移交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基础上核减。城市更新单元属于城中村改造的,配建比例核减3%;城市更新单元属于旧工业区、仓储区或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的,配建比例核减10%。除前述情形之外的,配建比例核减5%。
三是明确已批规划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转换规则。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可将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4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折算成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也可将城市更新单元配建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5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50%调整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进入测试
进入投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