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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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3(39)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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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3年第39期   总333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3年121

 

科创聚焦

上海23部门出台意见力争2025年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

江苏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技术底座

经济热点

上海拟立法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上海拟修订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安徽出台新政力推全省利用外资再上新台阶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意见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开发

上海出台方案实施五大行动推动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江苏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江苏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超3000亿元

政策举措

上海数交所发布全球首个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体系

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开发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南京实施四大行动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安徽住房城建领域拟实行“承诺轻罚”

经验交流

上海发布首个产业数据行业创新中心

江苏首个共享式储能站并网投运

安徽成立全国首家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域外动态

山东将重点实施七大行动推动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发布27条举措,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广东省10部门出台8条措施促进二手车出口

深圳2025年基本建成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深圳推出“小微通”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深圳出台多项奖补措施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东莞出台16条政策支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

重庆出台27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科创聚焦

上海23部门出台意见力争2025年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100家,选树高技能领军人才10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名;到2025年,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5%,力争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

《实施意见》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服务等环节,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培育新动能和壮大发展新赛道。一是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方面,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二是在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方面,发挥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推进多元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技能人才。三是在健全完善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方面,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政治引领,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四是在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交流方面,着力优化技能人才服务举措,加强市、区两级技能人才服务队伍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技能人才服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实施技能领域交流合作。

江苏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技术底座

今年以来,江苏省积极布局新赛道、新领域,持续实施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以新技术激发新动能,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科技内涵、夯实技术底座。

一是实施“前瞻”科技项目,为未来产业开路。建设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目前已经完成26比特量子计算机的研发。创新中心承担了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项目”,面向100+比特量子计算机云服务平台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该省今年以来已启动实施89项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项目。其中,在新兴产业技术领域,围绕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通信等攻关方向,重点加强工业母机、高性能碳纤维等关键技术研发;在未来产业技术领域,瞄准第三代半导体、通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未来网络、元宇宙等攻关方向,重点开展人工智能模型算法、超导量子计算机、6G通信等前沿技术研发布局。

二是发力前沿基础研究,加快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江苏省提出优先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等10个成长型未来产业,超前布局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先进核能等一批前沿性未来产业,明确构建“10+X”未来产业体系。全省有15所高校拥有未来产业相关学科38个,超过75家重点研发平台开展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攻关。

三是加强“无人区”创新,着力攻克未来技术。围绕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江苏探索建设“应用基础研究特区”,同时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江苏将围绕通用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未来网络、合成生物、氢能与新型储能、元宇宙等重点方向,加快实施一批国内尚未突破、应用前景广阔、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攻关项目,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编制未来产业技术路线图和重大平台、战略人才、重大项目“一图三清单”,谋划三年布局“5个100”行动,即100项前沿技术、100家示范企业、100个孵化载体、100个应用场景、100项标准规范。同时,积极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强化前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提升未来产业创新策源能力。

经济热点

上海拟立法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日前,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明确基本管理制度。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绿色转型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坚持双控管理,实行能耗、用地、用水等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三是加强信息披露,明确相关用能和排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四是强化重点单位管理,明确列入重点单位名录内的企业依法开展监测计量、节能减排改造等绿色转型相关工作。

(二)保障能源绿色安全转型。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推行化石能源绿色低碳替代,促进光伏、风电、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新型储能方式的发展。二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三是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企业向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

(三)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一是在工业领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碳等方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二是在循环经济领域,推动资源化再利用产品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三是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管。四是在交通领域,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形成绿色生活消费方式。一是鼓励绿色消费与出行,支持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二是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治理塑料污染,严格落实国家“限塑”“禁塑”要求,推进包装物减量。

(五)优化绿色转型保障措施。一是在规定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发挥金融和科技双轮驱动作用。二是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三是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机制,逐步建立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四是深化碳市场建设,鼓励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

上海拟修订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日前,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优化提升货物贸易能级。一是发展转口贸易,增强转口贸易枢纽功能。二是推进离岸贸易,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完善自由贸易账户离岸贸易业务试点。三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四是鼓励绿色贸易,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二)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一是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技术贸易促进政策,推动技术贸易交流合作。三是强化文化贸易,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出口。四是加强旅游服务贸易,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五是在特定区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三)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一是培育数字贸易业态模式,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机制及政策。二是加强数字贸易载体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三是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分类分级管理,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四是强化数字贸易安全,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四)合力开展贸易促进。一是内外贸协同发展,推动内外贸监管措施、经营资质、质量标准等衔接。二是投资促进贸易,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增强贸易功能。三是消费促进贸易,推动免退税经济发展。四是专业服务促进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设立境外分支机构。五是培育引进高能级贸易企业,支持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五)着力推进贸易便利化。一是强化智慧口岸建设。二是提升跨区域通关便利化,深化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三是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关便利化。四是促进贸易支付便利化。五是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六)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一是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受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提供援助。二是加强产业安全预警,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风险防范。三是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增信规模,鼓励开展碳金融服务创新。

安徽出台新政力推全省利用外资再上新台阶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通过目标任务牵引,推动全省利用外资再上新台阶。其中,到2025年,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在202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0个,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建设;到2027年,力争全省利用外资规模翻一番,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达到5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达到55%以上。

一是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动的“1+10+100”重大外资促进活动。“1”,就是每年省级层面举办1场以上重大外资促进活动;“10”,就是省十大新兴产业专班组织10场以上重要外资促进活动;“100”,就是各市、县(区)组织不少于100场的境内外外资促进活动。常态化对接我国驻外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商协会,以及各类国际组织和企业的驻华机构、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国内外基金等,建立周有信息、月有交往、季有活动、年有盘点的外资招引联动机制。

二是着力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引导外资重点进入先进制造业领域、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现代家电等行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外资创新平台。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装等领域产业技术合作。

三是建立省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纳入省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清单,完善跨区域、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总投资3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跨国公司区域总部项目,由省领导直接联系调度。同时,要求各地提供政策查询、政策匹配、精准推送、诉求处理、免申即享等一站式服务,确保各类支持政策直达快享。

四是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包括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和省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以及减税降费、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等政策措施,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构作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意见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开发

上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3-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规模超过10万千瓦;2026-2035年,推动光伏薄膜、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和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规模超过50万千瓦。

《意见》从四方面明确光伏建营主体责任和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一是关于建设要求。地产企业按照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原则建设光伏设施及配套表前线路,确保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二是关于产权归属。居住光伏作为居住建筑的组成部分。单业主建筑售出后,业主凭购房合同至供电公司办理过户;多业主建筑在业主大会成立且设立业主大会账户后,由业委会统一至供电公司办理过户。三是关于运维机制。光伏并网后到业主大会成立前,地产企业委托运维企业负责光伏运维。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可延续原运维企业服务或选择其他市场化运维企业。运维费用来自光伏发电收益,鼓励使用居住光伏绿电绿证收益支付运维费用。四是关于收益分配。与产权归属和现行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机制相衔接,保障居民获得光伏发电收益。多业主建筑光伏收益归相关自然幢业主所用。

《意见》提出新建居住光伏的六方面管理制度。一是备案管理。新建居住光伏由地产企业向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二是接网管理。由市电力公司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同步开展建筑供电、光伏并网受理,确保居住建筑和光伏项目可同步装表接电。三是建设管理。光伏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和该市相关标准,达到效能标杆水平,并纳入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四是验收管理。地产企业组织光伏工程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对光伏系统功能和质量作书面承诺。市电力公司按相关规定完成光伏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鼓励运维企业共同参与光伏工程验收。五是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依法加强对新建居住光伏的协同监管。六是政策扶持。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居住光伏,可参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给予相应标准的度电补贴。鼓励各区根据各自实际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上海出台方案实施五大行动推动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11月28日公布《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到2026年,全市特色产业园区达到60个左右,集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500家左右,国家级和市级创新研发机构达到360家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

行动方案提出,重点实施五大行动。一是实施集群化发展强化行动。培育集成电路、创新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民用航空等标志性产业链10条以上,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6年,培育形成5家千亿级、20家百亿级特色产业园区,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地标。打造优势特色突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0个。

二是实施园区创新能级提升行动。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集聚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研发中心,加速形成特色产业集成服务平台10个以上。实现特色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数字化转型比例达到85%,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10个以上。推动园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发展氢能、储能、绿色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建设一批零碳创建企业(园区)。

三是实施要素供给优化配置行动。推进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产业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建立特色产业园区用地储备库,支持市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特色产业园区倾斜,推进“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鼓励混合用地、产业综合用地等复合用地方式。支持园区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园区企业申报该市人才培养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支持园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园区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园区新型基础设施能级,推进园区5G基站、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布局建设。

四是实施园区主体赋能增效行动。打造一批专业化、高能级的特色产业园区主体,培育一批懂产业、善管理、强服务的运营服务团队,通过招商激励、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机制创新,激发园区主体创新活力。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园区运营商参与,在园区开发、机制创新、产业培育等方面进行合作。编制特色产业园区招商手册,推动特色产业园区主体联合打造招商共享平台,加强龙头企业招商、平台招商、渠道招商、应用场景招商、产业链招商。

五是实施政策创新增能行动。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创新中心、检测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市级层面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建立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产业用地更新机制,以“二转二”为主攻方向,加快“腾笼换鸟”,鼓励各区和园区探索研究“二转二”开发贷款及贴息支持政策。支持位于重要功能区的特色产业园区开展政策集成创新。

江苏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11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该决定针对新业态新问题进行创制性立法,为江苏相关产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法治保障。

决定明确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应用体系十六字原则“创新引领、包容审慎、应用牵引、安全有序”。一是要求省政府加强领导,制定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实施和监测评估。先行先试区负有规范有序推进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车联网通信网络、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等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相关部门应推进道路交通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二是要求省级层面统筹省涉企相关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建立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要求企业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加密等技术手段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相关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江苏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超3000亿元

江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全省安全应急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和供给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努力打造成为全国安全应急科技创新先导区,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培育2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涌现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8家左右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及创建基地。

《方案》布置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在强化技术创新方面,围绕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急需装备以及重点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链短板弱项,聚焦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城市特殊场景火灾、危化品安全事故、矿山(隧道)安全事故等8大领域重点装备研发方向,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形成一批重大自主创新产品。二是在加强推广应用方面,围绕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城市特殊场景火灾、危化品安全事故、矿山(隧道)安全事故、紧急生命救护、家庭应急产品等10大重点应用场景,并结合江苏实际,加强重点装备推广应用。三是在培育产业生态方面,培育安全应急产业新增长点,每年组织各设区市选排培育一批安全应急产业新增长点项目,将年新增销售收入达0.5亿元以上的增量项目列入省级新增长点重点跟踪培育。着力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形成2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骨干企业、25家以上销售规模超10亿元的重点企业。做强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增1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政策举措

上海数交所发布全球首个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体系

11月26日,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布了全球首个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体系——上海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体系(2024)。

该规则体系搭建了“办法—规范—指引”三个层级的交易制度结构,以《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全局性的统领文件,归集为“主体管理——交易管理——运营管理——纠纷解决”四大模块,回应数据交易的市场发展及管理需求;细化九项规范,推出特色的数据交易服务栏目,并以指导交易实践为目的,推出六项指引,从顶层设计到操作指引,着力打造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规律的交易规范体系。

一是强化合规指引方面,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布《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及配套清单,明确了数据交易的合规操作路径。在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指导下,以该指引及配套清单为准则,上海数据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自动化、标准化的数据产品合规评估工具,面向数据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提供全流程数据交易安全评估服务,包含智能核查分析、材料存证、自动生成评估意见等功能,帮助评估方缩短评估周期,降低合规评估成本,提升合规安全评估效率。

二是纠纷争议解决机制探索方面,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发布《数据交易安全港白皮书》,创造性提出了2+2的安全港规则,即“合规技术”与“法律规则”相结合,“主动投入”与“预期免责”相结合,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这一监管环境为降低市场主体在创新性、探索性、大规模数据交易场景中的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案。

三是针对数据资产成本归集难、摊销年限确认难、数据资产市场价值测算难等数据资产入表和估值难点问题,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战略数商团队,发布《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实践与操作指南》,针对企业入表十大操作难点、三种收益测算、八项创新应用给出操作指引。

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开发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近日,苏州市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苏州市开发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苏州正式建立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框架。

一是在规范管理上,明确开发区权责事项要素主要包括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编码、权责事项、子项、权责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和内容、履责方式、追责情形、承担或行使机构等,并按程序审批、调整、对外发布,推动开发区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二是在厘清职责上,对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属地政府部门在开展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频次较高的,容易推诿扯皮、关系不顺的职责,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关系,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开发区行政效率。三是在管理监督上,加强对权责清单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开发区管理机构在编制、调整权责清单中擅自增加、遗漏权责事项或不按照清单履职的,出现应当调整清单内容的情形而未及时主动发起调整的,严格督促开发区管理机构限期整改,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是在效用发挥上,将清单纳入现有相关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资源,开发区管理机构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加强对清单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提升清单使用成效。

南京实施四大行动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计划(2023—2025年)》,实施“主体培育、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生态建设”四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5个以上,培育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0个以上、省级公共海外仓15个以上、省级跨境电商出口品牌15个以上,发展市级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基地40个以上。

一是市场主体引强固本行动,加强头部企业培育引进、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强化产业链配套服务等任务。例如,吸引跨境电商行业内知名企业落户南京,对引入的重点项目给予“一事一议”支持,提供行业龙头企业“一对一”联企服务。建立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库,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触网升级”、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内电商企业拓展跨境业务。支持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产业园区,结合园区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二是产业发展融合创新行动,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海外仓”融合发展、创新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模式、打造跨境电商进口消费新场景等任务。例如,探索跨境电商“一键建站”“一键通关”和“一键退税”服务,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阳光化申报、规范化出口。推动八卦洲跨境电商产业园“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模式试点运行,支持在条件成熟区域复制推广。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通过产业基金集群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发展。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结合海外仓服务企业数量和成效给予一定支持。

三是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行动,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增强合规风控能力建设、加强金融保险服务等任务。例如,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措施试点;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创新和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试点。推广跨境电商平台支付险和海外仓销售险等新险种,逐步扩大政策性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商业务的覆盖面。

四是生态建设协同推进行动,完善口岸功能和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等任务。例如,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相关航空枢纽设施一体化建设;发展“跨境电商+中欧班列”,对跨境电商业务国际物流费用予以支持。完善政府、高校、企业、协会四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体系,支持建立江苏首个跨境电商市域产教联合体。举办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展览会,对参加列入年度贸易促进计划的境外跨境电商展会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安徽住房城建领域拟实行“承诺轻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领域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基础上,该省住建厅拟建立承诺轻罚制度。

承诺轻罚事项清单主要包括七大类33项,分别为建筑市场监管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建筑节能类、勘察设计管理类、房地产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大气污染防治类。在作出规定的从轻处罚决定之前,须履行告知承诺程序,行政相对人签订《承诺书》并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采用承诺轻罚,应当符合条件,属于清单所列事项。自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当事人再次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同一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情形,不纳入清单。

经验交流

上海发布首个产业数据行业创新中心

日前,上海数据交易所与合合信息共同发布了业内首个产业数据行业创新中心。该中心由上海数据交易所与合合信息共同运营,通过打造一站式产业数据服务新链路,构建场内场外交易融合新范式,探索跨域数据融合新项目等三大创新举措,打造合规、公平、可信的数据交易秩序和数商生态,助力产业数据从“资源”向“价值”转化。

该中心重点推出了“供应链数据要素跨域融合平台”(简称“平台”),汇集了大型集团企业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企业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多源第三方数据,通过国内首个基于数据空间技术形成的数据交易创新模式进行数据融合建模,在满足产业发展和普惠金融相关数据需求的同时,帮助数商更快捷地进行数据商业化。与传统供应链数据要素流通模式相比,平台具备四大优势,一是多源聚合数据更完整;二是信用评估信息更准确;三是实现跨区域互补,供应链节点企业可以根据地域和其他个性化需求选择更合适的银行;四是可分析出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情况,为决策提供指导,让数据价值变现和增值。

江苏首个共享式储能站并网投运

江苏首个共享式储能站——江苏丰储共享储能项目11月29日在南通市如东县并网投运。该项目占地面积126亩,总投资约7.95亿元,装机容量为200兆瓦/400兆瓦时,是目前江苏容量最大的电化学储能站。

“共享储能”打破了储能站与发电站“1对1”的传统对应关系,转向“1对N”关系,新能源企业可通过租赁储能站来满足自身供能需求,无需自主建设储能电站。该储能站相当于一个巨型共享“充电宝”,谷时充电储能、峰时放电调峰,对独立分散的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资源进行全网资源优化配置,能有效提高风电、光伏利用率。

新能源“看天吃饭”的特性使电网面临巨大的新能源消纳和电力供需平衡压力,储能项目的建设将缓解这一难题。电力部门将借助储能手段提升电网安全高效消纳风、光新能源的能力,有效平抑大规模新能源发电接入电网带来的波动性,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提供有力支撑。

安徽成立全国首家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11月28日,全国首家省级层面“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在安徽揭牌,旨在为企业上市积极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该工作站聚集券商、律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协会等优质资源,主要承担对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进行分析,指导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对拟上市企业发明专利现状进行梳理,指导企业专利储备符合上市数量要求;对拟上市企业专利质量进行分析,确保企业专利与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体现技术先进性、权利状态具有稳定性;对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权属进行分析,帮助规避潜在风险;为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高效的维权援助服务等职能。

域外动态

山东将重点实施七大行动推动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工信厅网站日前就《山东省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该省将重点实施七大行动,到2025年全省无人机全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培育10家左右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建成一批无人机“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一是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围绕无人机产业核心零部件、硬件、智能化等关键核心环节征集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对能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范畴。支持无人机发动机、航空遥感和光电探测等优势配套产品创新研发,提高产品的全国配套率。支持一批无人机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动力系统、“无人机+”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是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立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在农林植保、消防救援、航空物流等细分领域的优势企业。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产业链招商、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无人机企业参加展览展会,对符合条件的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补贴。

三是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鼓励各级政府和具备条件企业在农林植保、自然资源管理、国土测绘、城乡规划、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水利巡检、快递物流、建筑业巡检、入河排污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领域推广使用无人机产品。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

四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支持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市、县(区)规划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区,以开放合作形式,建立技术应用交流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演示验证中心,支持打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

五是实施低空经济培育行动。支持低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类无人机起降、停放、气象监测等服务设施,鼓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支持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服务项目,开创空域媒体新兴商业模式,加快打造低空场景应用示范区。

六是实施合作空间强化行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兼职挂职等形式,柔性引进使用各类人才智力。

七是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支持无人机企业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建立具有试验验证水平和无人机检测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

广东发布27条举措,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从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升消费载体空间、优化消费环境等8大方面推出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广东居民消费潜力。

一是在稳定汽车消费方面,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2023年广州增加5万个计划外节能燃油车增量指标配额,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客车新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

二是在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方面,鼓励各地市开展“家电焕新”活动,鼓励企业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推广“以旧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加快构建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闭环体系。

三是在稳定住房消费方面,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100个,并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

四是在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方面,2023年面向在广东消费的居民和游客发放1亿元文旅消费券,提供100万张景区优惠门票,派发100万张特价优惠机票和1万间优惠客房,组织1000场文艺演出进景区,开展100场岭南特色重大文旅节事活动。要求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五是在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方面,要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公共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乡村休闲产业全产业链升级,打造“4321”乡村休闲产业区(带)。加大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和推介力度,力争2023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超1.5亿人次。

六是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AR/VR/MR等新技术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绿色积分奖励等手段,推动消费者养成绿色低碳消费习惯。

七是在提升消费载体空间方面,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因地制宜放开夜间延时经营限制,优化夜间外摆、夜间广告、夜间交通管制,着力提升夜间经济活跃度。深入实施“一城一节一IP”行动,指导各地市打造品牌消费节,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形成“1+21”城市促消费活动矩阵。

八是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2023年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检不少于9000批次,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800万批次。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大力推进放心消费承诺街区(商圈)、餐饮店、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建设,2023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80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3000家。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降低群众消费维权成本。

广东省10部门出台8条措施促进二手车出口

11月22日,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提出8条措施促进二手车出口。

一是提升车辆过户、注销等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办理二手车出口相关业务提供批量预约、集中办理服务。对具备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积极支持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企业一站式、全流程办理二手车转让、转让待出口、注销登记等业务。

二是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明确企业申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为大批量车次出口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推进一体化通关改革,在口岸通关环节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是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四是建强二手车出口生态链。支持龙头企业在南沙港、小漠港、新沙港、东莞港等汽车口岸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为出口企业和海内外客商提供车源集采、贸易、车务服务、物流仓储、报关订舱、代理出口及金融配套服务等。支持建立二手车出口企业联盟,加强贸易、物流、金融、检测、整备等企业的交流合作。

五是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重点在东南亚、中亚、中东、非洲、东欧、南美等主要目标市场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店、保税展销店、售后服务网点等。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二手车出口订单融资、退税融资、合理提高授信额度等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周期灵活、费用优惠的二手车出口保险产品,优化出口二手车交强险退保流程。

七是建立省市共促政策体系。引导二手车出口企业建设海外仓、国际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点,鼓励聚焦出口车辆办证、监测、整备、报关、信保、融资、待出库二手车投保交强险短期险、参展和宣传推广等领域出台政策,推动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

八是完善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广东电子口岸,进一步优化二手车出口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政策宣传、信息共享、数据统计、业态分析等功能。支持企业建设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B2B、M2C等二手车出口新模式。

深圳2025年基本建成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11月27日,深圳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提出“一大定位、两阶段目标、五大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

一大定位,就是打造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两阶段目标,以2025年和2035年为时间节点提出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打造形成4个万亿元级、4个五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和一批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一是制造能力明显提高。主要工业产品及配套服务的制造和供给能力全球领先,工业增加值达1.4万亿元,占GDP比重保持在1/3以上。工业投资占固定投资比重超过20%。二是创造能力显著增强。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3.3%,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成为全球制造业新创意新技术新产品的重要输出地。三是各类要素高效配置。各类生产要素高度集聚、高效配置,工业厂房面积在现有基础上新增约1/4。四是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成为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体系的重要枢纽节点。五是生态系统加速完善。制造业与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形成融合发展、紧密协同的良好生态。到2035年,建成全球领先的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五大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制造业体系。加快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和发展服务型制造,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制造业体系。二是建设赋能提效的产业发展平台。聚焦建设新型工业园区、构建“虚拟园区”、完善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建设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和“工业上楼”项目,打造线上工业技术研究院,实施重大技术攻关,支持五个重大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发挥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三是招引培育带动能力强劲的重大项目。聚焦稳链补链强链需求,大力招引重点企业和项目。优化项目审批和服务机制,加大要素资源对重大项目的应保尽保,持续增强发展后劲。四是打造梯次接续协同发展的企业群。加快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群,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五是营造要素集聚服务高效的良好环境。通过强化土地、人才、财政、金融、数据等要素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大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深圳推出“小微通”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日前获悉,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会同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地方征信平台,通过征信精准赋能进一步优化银企对接模式,充分运用平台已归集的政务数据和商业数据,深度对接银行信贷产品,通过“画像数据+银行信贷产品规则”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匹配优选产品,打造直接面向深圳市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融资畅通工程——“小微通”,实现小微企业快速、自主选择信贷产品,融资需求“提出-对接-跟踪-分析”全流程闭环,提高小微融资对接的便捷度和透明度。通过征信赋能,解决了以往银企对接平台存在的企业填写信息多,选择产品无头绪,银行核实信息难,对接结果无分析的问题。

“小微通”产品自动优选,提升服务效率。首批接入深圳全市14家银行,覆盖全市小微金融市场份额超过70%。系统后台将根据企业情况和偏好,匹配银行信贷产品规则,优选出符合企业需求且该企业获贷可能性高的信贷产品,按照额度、利率、期限、时效等维度排序,供企业自主比较选择,免去了解、甄别市场信贷产品的烦恼,提高企业获贷率。同时,“小微通”实现流程闭环,提升服务效能。企业完成需求提交后,所对接银行将通过平台及时向企业反馈需求处理进度和结果,便于企业及时掌握银行对接情况,形成“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工作闭环机制,实现服务流程“无断点”。10月中旬测试上线以来,50余户小微企业通过“小微通”提出融资需求,其中最小的一笔贷款为15万元。

深圳出台多项奖补措施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月2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扶持举措。

一是引导海洋经济主体集聚发展。每年安排不超过4000万元,围绕海洋能源与矿产开发、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现代服务等产业领域,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企业在深圳设立子公司、研发机构和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引导国际知名船级社、海洋组织等在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在深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于在深圳落户的涉海企业、海洋研究机构,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用于引导和支持优势电子信息企业向海发展,在电气、动力、控制、水下作业、信息系统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深圳特色的海洋骨干企业和初创型海洋科技企业。

二是夯实海洋科技创新基础能力。统筹推动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博物馆一体化建设,每年度安排不超过1500万元,瞄准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能源与矿产、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围绕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设计与运维、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深海采矿、水下关键零部件集成应用、海洋创新药物研制、海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等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深圳市海洋领域规划和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研发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6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外,为撬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资本多方发力开展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

三是支持海洋产业创新发展。聚焦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交通运输、海洋安全保障、海洋生态环保等领域国产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需求或应用场景,每年安排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实施一批创新示范项目。对符合深圳市海洋领域规划和政策导向的新兴产业创新示范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四是保障产业项目用海用地用房。依法建立海洋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库,对于入库项目用地用海申请给予便利化审批服务。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于租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涉海企业,租金价格原则上应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至70%。支持建设一批市级海洋产业园,对于列入《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

广东东莞出台16条政策支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促进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发展若干政策》,围绕企业引培、产品研发应用、金融支持、人才引培四大方面提出16条奖补措施,最高奖励3000万元。

一是在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方面,给予特色产业园区最高10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支持涉及设计、制造、化合物半导体、先进封装测试、半导体装备等产业关键环节的重大项目。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不同阶段,将获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芯机联动”,鼓励终端厂商和系统方案集成商采购本土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模组、装备和材料,支持“链主”企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打造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创新“生态圈”。

二是在鼓励产品研发和应用方面,支持企业在高端芯片、先进封装测试、化合物半导体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奖励相关研发项目最高3000万元。对购买EDA(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和IP(已验证、可重复使用的功能模块)的企业分别给予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助。给予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补助,给予开展车规级认证的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三是在金融支持方面,面向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设立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产业基金体系,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并购,将获最低300万元奖励,单家公司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

四是在人才引培方面,如符合条件,给予高端人才最高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35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专业人才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技能人才最高1万元津贴。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将获最高不超过85万元补贴。

重庆出台27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细化明确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的行业领域、支持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强民间投资政务服务4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

一是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方面,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每年滚动选择回报机制明确、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公开推介。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对民间资本参与的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对民间资本参与的解决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

二是支持民间投资多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方面,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重点围绕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消费商贸等领域,加强民间投资REITs项目策划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发行REITs产品。加强项目申报、发行、运行等全过程服务,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支持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交通、水利、能源、土地、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场馆等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引导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是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方面,在银行融资上,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民间投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发挥好国家投贷联动机制作用,与有关银行加强对接,共享项目进展情况,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同时,有关部门加快办理银行融资需落实的前置要件,帮助民间投资项目尽快具备融资条件。在其他融资上,支持民间投资主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加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介辅导和发债增信,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民间投资项目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民营企业技改项目投资,对民营企业实际发生技改投资或扩大再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分档给予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

四是加强民间投资政务服务方面,坚决破除民间投资隐性壁垒,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任何进入门槛。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中,不得违规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等门槛,不得违规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符的资格、技术等条件。依法依规完成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对民营中标企业在资金拨付、决算审计等方面“加码”。对政府采购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金额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30%。鼓励民间投资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计容或不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征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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