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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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3(3) 2023-02-03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3年第3期   总297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3年2月3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浦东出台8条措施支持院士创新发展. 3

江苏获批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 4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规划打造“4+X+2”大都市商业体系. 5

江苏启动数字人民币全域试点. 7

安徽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 8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实施方案. 10

上海海关三措施支持浦东新区国际会展业发展. 11

上海在全国率先上线文旅专业领域“两网”大厅. 12

江苏出台政策促进集成电路高质量发展. 12

江苏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 突出五个方面. 14

政策举措

上海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 16

上海发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6.0版 推出四方面27大项举措  19

浦东发布十项举措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22

江苏今年多举措推动境外招商引资和货物贸易优化升级. 24

苏州出台55条新政助企行稳致远. 25

经验交流

上海营商服务跨前一步在广告审查、简易注销等领域帮企业“排雷”  27

上海出台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 28

江苏今年将从两方面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29

苏州:根据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29

安徽出台方案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 30

域外动态

山东调整优化“两高”项目管控政策. 32

山东推出“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 33

山东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 34

广东出台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31条 助力高质量发展. 36

深圳出台多项细化措施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37

深圳将建超1000公里远足径体系. 38

福建出台意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39

厦门出台补贴政策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 40

 

科创聚焦

浦东出台8条措施支持院士创新发展

日前,浦东新区出台《浦东新区关于支持院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共8条。

一是鼓励引进院士。区内重点产业科创企业全职引进海内外院士的,每引进1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培育院士。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经申报评审后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当选1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院士创新创业。海内外院士在浦东新区创办企业,经认定后按建设经费总投资额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并实体运行,就地转化科技成果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 2000万元资助。四是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发展。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新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和60万元经费资助;经浦东新区认定的海外院士科创基地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工作站绩效评估结果为国家级、市级、区级优秀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五是进一步支持院士发挥智库作用。院士及其团队参与浦东新区重大发展规划、重要生产力布局、科技和产业发展等决策咨询和重大课题研究或在浦东新区举办高端专业性学术会议(论坛)的,进一步加大专项支持力度。六是提供海内外院士通行、居留和工作便利。为符合条件的海外院士及其核心团队成员提供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等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化服务。七是加强院士及核心团队安居保障。按照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全职或兼职在浦东新区工作的海内外院士及其核心团队成员提供区级人才公寓和一定年限的租房补贴,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和医疗服务保障。八是建立院士综合服务制度。院士可享受家政服务、定期慰问、健康休养、国情研修、文化活动、应急交通等多项服务。

江苏获批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

近日科技部正式批复江苏省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该创新中心由东南大学牵头建设,联合北京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微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概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骨干企业共同建设。瞄准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强化前沿探索和前瞻布局,重点开展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EDA)底座共性技术、下一代智能化EDA技术和先进制造工艺相关EDA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国产EDA示范应用,建立国产EDA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成为我国EDA产业的技术发源地、产品示范地和高层次的人才汇聚地,为实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规划打造“4+X+2”大都市商业体系

近期,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组织编制的《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正式发布。《规划》提出,要打造全球消费展示窗、消费市场制高点、消费潮流风向标、消费体验示范地,形成“4+X+2”的大都市商业空间体系。

“4+X+2”指的是由“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市级商业中心、地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构成的4级商业中心,由“特色商业街区、首发经济示范区、夜间经济集聚区、主副食品保供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型商业”等构成的X个特色商业功能区,以及以“商贸物流体系、商业数字化体系”为主的2个配套支撑体系。

其中,29个市级商业中心面向全市、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广域性消费人群,塑造城市商业地标形象。主城区重点结合中央活动区突出全球城市核心功能,郊区强化对外辐射影响力,打造匹配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能级的综合型商业功能区。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于区域及周边的消费人群,培育匹配在地需求、具有个性与特色的综合消费空间。《规划》强调精准布局,主城区浦西片区重点关注存量更新与品质提升,浦东片区针对居住与就业人口分布优化布局,郊区要控制合理的数量与规模,避免规模过剩与布局分散。 “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要做到全覆盖,面向社区居民,分为“社区级商业中心”和“邻里商业设施”两个层级,以满足和便利城镇居民多元消费需求,鼓励社区商业与居民交往、文化体验、社区服务等融合共生,确保便利性、强调复合化、体现差异性、鼓励智慧化。

同时,《规划》聚焦特色商业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首发经济示范区、交通枢纽商业等维度制定了目标。其中,特色商业街区要联动全域风貌、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培育发展82处彰显上海历史文化脉络和海派商业文明、商产旅文体深度融合、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生态优美的标志性消费名片。夜间经济集聚区将打造1条黄浦江—苏州河世界顶级滨水夜经济活力带,打造15个具有标志性、引领潮流的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培育X个主题鲜明的夜间经济特色示范项目。首发经济示范区着重打造首发首秀首展地标,联动滨江滨河地区、历史建筑等本土特质空间,引入节庆活动。交通枢纽商业将建设TOD导向下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一公里消费圈,引导商业空间与轨交站点立体复合。

江苏启动数字人民币全域试点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增量扩面、场景持续创新、生态不断完善。这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在江苏全域试点。

《工作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服务便捷高效、应用覆盖面广、生态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体系。一是应用规模方面: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覆盖面,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钱包数量、应用场景、交易规模等指标位居试点省份前列。二是创新产品方面:开展有益探索,为解决传统支付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更优方案;首创性示范性应用场景数量在试点省份领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三是生态体系方面:受理环境、运营模式、风控机制逐步成熟,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促进金融普惠发展,有效提升支付体系运行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大力拓展零售支付领域应用、稳步扩大公共领域应用、不断丰富普惠领域应用、积极探索重大战略领域应用、加快打造特色示范应用、着力构建开放应用生态、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重视完善数字人民币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等。《工作方案》明确试点推广“时间表”: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推广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增量扩面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总结深化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安徽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

1月30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该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印发了《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省政府统筹资金13亿元,设立省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一是风险补偿引导资金补偿对象为各市级风险补偿资金。申请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的贷款项目,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纳入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的贷款项目必须为新发放的银行贷款(含续贷)。银行贷款项目中由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项目,对银行不予以风险补偿。另外,申请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的贷款项目中,当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超过4%时,即暂停办理该银行不良贷款项目的风险补偿业务。待前述比例降至4%以内,恢复办理该银行不良贷款项目的风险补偿业务。

二是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的补偿条件为:(一)贷款必须用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二)不良贷款项目符合银保监会颁布的“不良贷款”分类标准等级为“可疑类、损失类”的。(三)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150个基点,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200个基点。(四)贷款授信审查时,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体工商户在其他贷款机构没有未偿还逾期贷款。(五)相关贷款业务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并保持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三是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的补偿标准为:(一)省级风险补偿引导资金按市级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标准的50%给予补贴;对于皖北地区和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省级风险补偿引导资金按市级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标准的60%给予补贴。(二)省级风险补偿上限不超过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的7.5%;对于皖北地区和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上述标准提高至9%。(三)该笔贷款属于普惠型小微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首笔贷款,或是以信用方式获得的贷款,省级补偿标准上限提高至15%;对于皖北地区和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上述标准提高至18%。(四)各级政策资金对银行累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其本金金额的80%。(五)该政策与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省级风险补偿支持政策不同享。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实施方案

上海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1月29日印发《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5家以上主体、超过30辆车开展高快速路测试(测试时速不低于60公里/小时),2家以上主体开展高快速路示范应用,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里程累计超过5万公里。到2025年,15家以上主体、超过150辆车开展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实现常态化运行,测试范围进一步扩大,累计测试里程超过20万公里。

方案要求安全有序推动测试工作开展。测试主体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发和测试体系,制定高快速路测试方案和评价规程,保障测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测试主体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最大程度降低测试风险。测试车辆应经过充分的封闭测试场测试和模拟仿真测试,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高速公路实车验证。测试主体应择优配备固定的高快速路测试安全员。安全员应当完成规定里程或时长的城市道路测试,并经过一系列专业培训。

方案强调,测试主体应按规定安装车载监控装置,将测试数据接入至指定的各数据平台,实时上传到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数据中心,并定期提交测试与示范总结报告。测试主体、测试车辆如发生重大变更,应第一时间中止测试活动,并提交变更说明,经市推进机制确认后方可继续开展测试。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数据中心应会同各指定数据平台按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对测试车辆数据采集、监测和存证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上海海关三措施支持浦东新区国际会展业发展

1月30日,上海海关表示支持浦东新区国际会展业发展,进一步升级海关监管服务举措。一是上海会展中心海关落实进博会溢出效应,将进博会优惠便利举措复制推广至浦东新区所有国际展会,以点带面、复制推广一系列创新监管制度,延长ATA单证册暂时进境有效期,优化展转保渠道,极大节约展商成本。二是在新国际博览中心设置海关办公点,开设通关专窗现场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国际展会,实现精准施策,展品即到即报、即报即放。三是优化监管流程,针对部分展品不适宜在口岸海关开箱查检作业,如高价值的文物艺术品、大型机械设备、集成电路设备等实施“口岸、展馆查检作业相结合”的协同作业模式。

上海在全国率先上线文旅专业领域“两网”大厅

1月28日,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打造的上海数字文旅中心(文旅“两网”大厅)正式启用。这标志着上海在全国率先上线文旅专业领域“两网”大厅,上海文旅营商服务集成创新和市场治理数字化转型迈入新阶段。

该中心整合全市文旅政务服务资源,引入中外文旅优质市场主体。一是“一网通办”文旅政务服务大厅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厅设立6个柜面办理窗口和2个自助窗口,可提供文旅领域向社会公开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0项,含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专项资金等分类。入驻事项全面实行清单式管理,预计年均受理量为2万件左右。二是“一网统管”文旅智慧治理大厅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嵌入的“一网统管”智能中枢“文旅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和“放管服”九个维度要素,打造由“全域文旅数据体征”和“假日管理模块”“舆情应对模块”“热线处置模块”“企业服务模块”组成的“1+4”智慧管理系统。

江苏出台政策促进集成电路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增强产业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等5个大类26条具体措施。

一是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市、县(市、区)给予联动支持,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是鼓励研发制造集成电路产业高端装备,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优先采用国产装备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车间以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星级上云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40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是积极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十免”“五免五减半”“二免三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可在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四是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加大对集成电路相关学科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支持额度,积极扩大招生规模。优先支持高校集成电路相关学位点布局及平台建设,对具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每年每个点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的支持,对独立设有集成电路相关学院的高校每年每个学院给予400万元的支持。

五是鼓励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集成电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共同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加大对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联盟指导支持力度,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

江苏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 突出五个方面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倍增方案》突出数字引领、融合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开放合作、系统谋划五个方面,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品牌发展、开放开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一是突出数字引领。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加快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同向发展、同频共振。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数字产业化中,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打造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中,积极发展在线新经济,推广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稳妥有序推进数字货币、元宇宙等新模式新业态健康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打造全国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引领城市。

二是突出融合创新。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强调系统开展基础研究,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巩固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深入实施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鼓励组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两业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同时,围绕江苏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提升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产业、高端新材料产业、高端纺织产业、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产业集群的生产性服务能力。

三是突出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大力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以及新时代江苏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具有全球供应链组织能力的“供应链管理型”企业。

四是突出坚持开放合作。围绕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出江苏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打造全国数字贸易发展新高地。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全方位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争取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数字服务等更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先行先试。

五是突出系统谋划。分别通过数智赋能、协同创新、主体培育、载体提质、品牌塑造、开放合作等六大任务,精准提出江苏生产性服务业倍增发展方向。

政策举措

上海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

上海市政府近日出台《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聚焦以更大力度助力企业发展,以更实举措扩大需求强化供给,以更高水平夯实支撑保障三方面,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

(一)以更大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推出两项行动:第一,实施助企纾困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三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第二,实施援企稳岗扩岗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包括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在今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等。二是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用人单位,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二)以更实举措扩大需求强化供给,推出五项行动:第一,实施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实施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二是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底前置换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财政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一次性补贴。三是全面激活文旅市场,市区联动发放文旅、体育、餐饮、零售等专项消费券。四是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对今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场租费用补贴,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第二,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二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三是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四是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推广实行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第三,实施外贸保稳提质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二是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三是加快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争创首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第四,实施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二是持续提升总部型经济能级,落实新修订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事业部总部企业。三是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第五,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二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不低于1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三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

(三)以更高水平夯实支撑保障,推出三项行动:第一,实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三是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今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四是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第二,实施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支持符合功能导向的成片战略预留区加快整体启动使用。二是加强能源电力保供,确保高峰季能源供应安全有序。三是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四是加大财政支持稳增长力度。第三,实施重点区域领跑行动。主要是加快落实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

上海发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6.0版 推出四方面27大项举措

1月28日,上海正式发布《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四方面提出27大项举措。

(一)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一是市场准入退出。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推行“市场主体身份码”。完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深入推进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建立健全歇业备案制度。二是获取经营场所。指导各区以特色产业园区为重点试点建设经营场所资源信息平台,为企业落户提供便利化服务。三是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四是劳动就业。深化企业员工录用“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五是获取金融服务。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可持续金融服务领域创新,支持民间资金投资绿色行业。六是跨境贸易。鼓励船公司和港口企业等开展无纸化换单。扩大实施进口商品第三方采信检验模式。深化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及相应货物无纸化通关试点。加强口岸收费监管,清理规范全链条全流程收费。七是纳税。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长三角跨省迁移简化做法,符合信用条件企业无需办理税务注销再开业。八是解决商业纠纷。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案。推动简易案件及时高效审结。积极推进解纷“一件事”改革。九是促进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研究制订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十办理破产。建立破产企业财产信息“一网查询”机制。推进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在线办理。

(二)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一是政务服务。优化在线帮办服务,实现1分钟响应,90%解决率,“12345”三方通话直接转业务部门专业人员接听。推进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政策体检”全覆盖。二是政策服务。鼓励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设立惠企政策综合窗口。三是企业服务。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帮办+工作人员帮办”机制。深化窗口“智能帮办”+远程“直达帮办”服务模式。四是信用服务。对守信市场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和容缺办理等便利服务。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五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六是简化证明事项。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事先信用核查。七是精准高效监管。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完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八是规范监管执法。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九是法治保障。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推动各区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加强法治咨询服务、法治宣讲服务、法治体检服务,形成项目化、组团式、互动式的法治服务模式。

(三)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引领,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一是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二是临港新片区打造营商环境制度创新高地。三是张江科学城打造科创特色营商环境。四是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国际贸易特色营商环境。五是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合力打造长三角高水平营商环境。更大范围推进跨省通办。统一示范区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许可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强化长三角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领域合作共建。研究拓展长三角区域统一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领域。推动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合作。

(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形成与“放管服”改革、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有机衔接。二是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督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

浦东发布十项举措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1月30日,浦东商务委、浦东贸促会围绕吸引品牌集聚、强化服务保障、提升便利化服务方面,推出支持浦东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十项工作举措。

一是加快浦东会展业复苏振兴。对2023年在浦东新区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支持;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支持。积极指导场馆、举办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有序做好新形势下会展活动的相关准备和组织工作。发挥浦东新区会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做好重要会展活动的现场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会展环境。

二是开展“四位一体”会展联合招商。建立市、区两级行业主管促进部门、重点场馆、会展服务单位组成的“四位一体”会展招商机制,主动上门为会展举办单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引入符合新区产业发展的会展项目。

三是集聚会展市场主体。“十四五”期间,对新落户的跨国会展公司地区总部、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根据考核评定企业、个人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及权益贡献,可在五年内每年获得一定奖励。对开展国际性、专业性会展项目的会展企业,经认定或复核,根据企业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可在五年内每年获得一定奖励。

四是吸引新品发布活动。加大新品发布扶持力度,用好自贸区专项资金政策,积极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浦东举办首发、首展、首秀活动,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

五是持续提升会展通关服务水平。深化浦东引领区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参会参展人员出入境、展品监管等方面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

六、强化展览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区知识产权局,支持展览举办单位和参展企业根据展览特点和需求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加强知识产权涉嫌侵权风险自查,及时有效处理投诉纠纷,维护展览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七、支持会展人才引进培养。用好浦东新区“1+1+N”人才政策,加大会展人才引进。积极与国际会展组织(机构)、行业协会和高校合作,开展会展人才专业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

八、推动重点会展场馆合作联动。支持浦东重点会展场馆加强合作,在智慧场馆建设、人才培训、联合推广等方面建立合作联动机制,优化会展空间布局,提升会展能级水平。

九、推进浦东会展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举办单位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打造“线上会展”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会展新模式。支持浦东智慧会展场馆建设,持续提升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十、放大会展溢出效应。聚焦会展业服务带动浦东新区六大硬核产业建设,开展产业链会展招商,促进会展与新区重点产业的融合发展。

江苏今年多举措推动境外招商引资和货物贸易优化升级

从1月29日召开的江苏省商务工作会议获悉,今年该省将全面推动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开展“走出去”招商引资,聚焦欧美日韩等重点国别地区,谋划推出一批省级境外招商经贸活动,统筹指导各地赴境外招商。二是举办“走进总部”系列活动,充分发挥驻外经贸代表处常态化引资作用,加强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优质外资项目引进。三是积极邀请跨国公司及境外商协会参访江苏。四是推动出台《江苏省外商投资条例》,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发挥省市县三级外商投资投诉机制作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五是继续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和“外企与部门面对面”系列活动。

同时,今年该省将突出稳中提质,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一是加力开展“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做好江苏出口商品大阪展、澳大利亚纺织服装展、广交会等参展组织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参加206个境外线下展会,帮助企业拓市场、保订单。二是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出口,推动南京、苏州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加快培育出口新增长点。三是强化稳外贸运行监测三项制度和助企纾困台账制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苏贸贷”等作用,持续开展汇率避险扶持专项行动,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经营。

苏州出台55条新政助企行稳致远

1月30日,苏州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2个方面55项含金量十足的最新政策,帮助企业轻装上阵、行稳致远。

 “55条新政”主要围绕财税、金融、援企稳岗、收费减免、促进消费、扩大投资、外贸外资、医药保障、政府服务等方面发力。一是在财税政策方面,2023年苏州安排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对产业创新集群工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6%至15%的奖励;对引进的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助。

二是在金融政策方面,2023年苏州将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地方征信平台作用,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平台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700亿元;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加大普惠金融引导督促力度,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

三是在支持外贸外资方面,苏州将统筹国家级、省级和地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支持企业参加超15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补贴。

经验交流

上海营商服务跨前一步在广告审查、简易注销等领域帮企业“排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月1日宣布,升级优化后的上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系统上线,可帮助申请人“排雷”,提高申请通过率,让企业“少跑腿”。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系统新增“好办”功能,包含了智能导引、校验、推送、预审等服务,可以根据申请人勾选的内容及申请人的类型,自动生成审查申请表并推送个性化申请材料,自动匹配、填报需要的数据,还能预审、提示广告样件的高频违法词汇,帮助申请人减少、避免重复申请,加快办理速度。

此外,广告批准文号到期注销也已实现了人工智能的自动审批。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企业可以登录上海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的链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出预检申请,税务、人社部门收到申请信息的当天即予以审核,反馈预检结果。利用“预检”,企业可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或在简易注销20天公告期内随时发起线上异议预检,并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反馈的预检结果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须再因相关问题转为普通注销程序。

上海出台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

日前,上海推出许可便利化管理措施——上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该便利化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许可办理成本,释放总部效应。

以前,食品经营许可从受理到审批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但由于现场核查等环节需要赴实地核查,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的空间不大。现在,注册在该市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以先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或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后续由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组成审查组对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是否具有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查。一旦总部通过评审,后续在开设门店时只要作出相应承诺,就能享受到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许可审批时限。这项便利化审批举措不仅适用于许可证新办,对符合条件的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同样适用。

江苏今年将从两方面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一方面,交通运输系统将按照最新要求,全面执行相关优惠政策,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降的降,该发放的发放。另一方面,将围绕深化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和散改集,大力发展跨方式一体化服务。推动货运物流服务向全流程、全环节拓展,促进资源快速高效流通,强化运输对产业发展支撑。其中包括,加快建设一批重点物流枢纽基础设施。稳步提升重点指标运量,2023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力争达12.5亿吨;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内河集装箱运输量力争突破220万、130万标箱。优化运输通道和线路,全省年内开行海铁联运班列线路超过23条,实现所有设区市全覆盖。推进标准规则和运营“软联通”,开展全省大型多式联运货运枢纽评估,聚焦短板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任务清单和发展举措。

苏州:根据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1月30日,苏州市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十二方面共计55条措施,其中一方面单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房屋征收搬迁货币化安置,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同时,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制定苏州市专项借款实施方案,全力以赴保交楼。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安徽出台方案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

安徽省日前发布《“十行千亿万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3.0版实施方案》,明确将与安徽省内18家银行合作,安排不少于6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不少于25万户(次)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信贷资金中,不少于1000亿元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是优先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列入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级经信部门推荐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二是鼓励合作开发性银行围绕核心企业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为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直贷业务。鼓励合作全国性银行发挥“头雁”作用,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提高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鼓励合作地方法人银行强化支小支微定位,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形成特色化产品和服务模式,重点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鼓励合作银行选择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制定专门信贷方案,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四是合作银行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差异化定位,持续创新符合制造业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专属产品和特色服务,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同时,推广“专精特新贷”,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列入融资白名单;推广“专精特新担”业务,鼓励合作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见贷即保”,进一步提高企业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五是搭建产融合作对接平台,推动产业和金融要素合作与对接,并鼓励各市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在此基础上,各市应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政银企集中对接活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所在市要围绕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举办专场金融要素对接活动。

域外动态

山东调整优化“两高”项目管控政策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两高”项目管控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一是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范围,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二是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替代比例。新上“两高”项目,能耗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耗煤项目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先立后改”新上超超临界煤电项目不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碳排放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产能方面,氯碱(烧碱)、化肥(合成氨、尿素)、轮胎、电解铝等行业替代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1;煤电(不含背压型热电联产和国家布局煤电项目)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其他行业产能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三是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窗口指导制度,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不再实行省级窗口指导制度。四是合理确定了“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标准,将国家明确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平均值作为该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基准线,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全部提升到基准线以上,基准线以上标杆水平以下的企业力争全部提升到标杆水平以上。

山东推出“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通知》,推动“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提档升级,聚焦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

一是强政策,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体系。《通知》提出制定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修订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新市民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点建立省级创业导师工作室。

二是做减法,为创业者降低办事成本、减轻创业压力。《通知》提出,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遴选省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

三是做加法,为创业者提供升级版创业服务。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我省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训,支持浪潮、海尔等重点企业成立创新创业中心等孵化器、加速器平台,鼓励创业载体发布优质创业项目名录,鼓励在全国重点城市或知名高校设立“创业飞地”。

此外,在加强资金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银行山东省、青岛市分行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市场化转型完成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展创业投资业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山东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联合该省财政厅出台《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正式设立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

该基金为非营利性基金,是专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拨款。基金逐步推行普惠制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支持模式,分为博士后创新种子培养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科研资助、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博士后交流活动计划等项目,并将根据博士后人才培养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优化资助项目。

其中,博士后创新种子培养计划是对全职到该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的科研启动资金,旨在培育和提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创新能力。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聚焦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前沿科技领域,依托国家和省重点科研创新平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科研转化项目设立创新岗位,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创新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领军人才。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是指对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不含分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的补助,旨在鼓励博士后设站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博士后引育工作水平。博士后交流活动计划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择优遴选一定数量优秀创新项目和创新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资金;统筹保障博士后学术论坛、博士后科技服务基层活动等组织实施。

博士后基金接受各类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无偿赞助或捐赠,拨付的博士后基金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须编制项目预算,在规定的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

广东出台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31条 助力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近日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的举措。

一是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通过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二是在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三是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方面,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减免及优惠、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四是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五是在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方面,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从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升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加强标准化服务等方面,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六是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方面,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个体工商户长远的发展。

深圳出台多项细化措施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推动全市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输血”,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成本。

通知明确,一是对于向深圳市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含向小微企业主发放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银行,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按照单户同一授信额度下无还本续贷总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户贷款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是对于向深圳市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含申报过桥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小微企业主),深圳市财政按照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对中小微企业给予50%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对于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该企业生产经营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且不属于房地产、产能过剩等适用分类监管行业,其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参与民间借贷。四是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的1%,每家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项目涉及的合格机构超过1家的,单家机构的申报金额等于单个项目实际可申报的补贴金额/合格机构数量。

深圳将建超1000公里远足径体系

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探索能承载深圳人“亲自然追求”的新基础建设,发布《深圳市远足径专项规划(2022-2025年)》(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草案》提出1000公里远足径体系建设,将生态化连接山水林田湖海全要素,发掘观山景、观湖景、观城景、观海景的多维观景点,构建具有深圳“山海连城”特质、符合市民群众多层次运动休闲需求的徒步路线,成为深度连接人与自然的重要纽带,为生态文明时代重构高密度超大城市的人与自然关系提供新契机与新方向。

《规划草案》将深圳远足径分三个层级、五级难度。一是深圳远足径体系规划分为主线、支线和郊野径三个层级。主线穿越深圳自然之脊,连接深圳五大山系的山峰,是一条从西到东穿越的连续线路;支线是跨区连接、山海连接的路线,构建形成多条长距离的远足徒步支线,包含阳台山环线、马峦山环线等多条经典路线;郊野径则是自然路面或采用手作工法建造的步道,连接自然区域与建成区域,兼具自然游憩体验与下撤功能的郊野路线。二是面向使用者需求,对远足径进行5级难度分级,构建全龄共享的远足径主题分类体系。难度分级以线路强度为核心因子,辅以路面状态、技能体能要求、遮蔽度、下撤点、配套设施等进行综合判断。同时,综合人群年龄、爱好、群体构成、步道的自然特色属性与特色功能等,对主题进行分类,如亲子休闲类、科教研习类、文化溯源类、远足健身类、自然探险类。

福建出台意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福建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一是今年1月到4月首次来闽就业和省内新增就业农民工,连续缴纳失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该省将给予新增岗位补贴,并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缓缴政策。

二是该省将建立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扩展就业创业渠道,为农民工和用工企业提供零工供需对接,并提供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延伸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工结合自身特长,投身乡村振兴。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各地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的指导,强化试点示范作用,挖掘典型案例,结合农业农村创业特点,组织认定一批有当地特色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参照当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能力,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厦门出台补贴政策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

近日,《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措施》进一步优化补贴条款及力度,以提振当地航空客运发展。一是对于新开通亚洲定期航线,将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不同额度补贴,其中,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1000万元;对于新开洲际定期航线,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82万元-106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11000万元;对存量洲际航线补贴按新开航线标准的50%计算,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3000万元;对于新开通国际非定期航线,按新开通定期国际客运航线标准的20%给予补贴;对于重点国际客运定期航线,按航班补贴标准的5%额外给予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500万元;对于第五航权客运定期航班,给予一次性奖励和厦门机场国际中转奖励等。

二是针对旅游业务方面,进一步鼓励旅行社开展国际及地区旅游业务。其中,在厦住宿2晚及以上的,乘坐洲际航线补贴100元/人次,乘坐亚洲航线补贴50元/人次;在厦住宿1晚的,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单个旅行社年度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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