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2017-06-26
6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决定》要求加强崇明滩涂、湿地保护,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依法划定禁猎(渔)区,构建野生鸟类保护管理体系以及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屏障体系。
《决定》明确生态立岛作为基本原则,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作为基本方针,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基本动力。同时,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推进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此外,对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要素的综合整治以及公共绿化空间布局等作出规定,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决定》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对崇明生态岛建设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绿色升级、重点产业领域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以构建更具活力的生态发展格局。
进入测试
进入投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