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住建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 2021-09-06

        近日,《浙江省关于打造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域样板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正式印发。

        据介绍,《行动方案》围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出高质量打造“浙里安居”样板、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品质建设样板、建筑业转型样板和数字化赋能样板,到2025年实现城乡住房更宜居、城乡风貌更优美、城乡功能更完善和建设管理更精细,加快形成与共同富裕相匹配的住房城乡建设体系。

        具体来说,到2025年,我省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城镇商品住房稳定供应,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增加,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形成“浙里安居”标志性成果;集成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创建一批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打造100个以上城镇未来社区、100个以上乡村新社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0个以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标准、模式、政策体系全面形成,成为我省普遍形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推动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数据赋能、创新驱动的数字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完善城市安全智能防护体系,构建“1+4”数字化支撑体系,打造一批体现安居本色、宜居特色的“浙里安居”应用场景。(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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